更新日期:2008/06/07 07:30 記者王慧瑛新竹縣報導

新竹縣鄭姓男子去年底拾獲一只內有三萬多元、疑似冥婚的紅包,他感覺「毛毛的」,交到派出所。最近他手頭緊,想用這筆錢應急,雖然他依法可以認領,但他連跑警局六趟還是拿不到錢,他向本報投訴,質疑有人「A」走這筆錢。


竹東警分局表示,鄭姓男子半年前,確實曾將他拾獲的三萬九千元交到竹東派出所,因承辦警員作業疏失,造成公告程序延宕,依法要完成公告程序,若半年後仍沒有失主認領,這筆錢就歸鄭姓男子所有。對於承辦人員的疏失,將交由督察組追查,警方強調錢並沒有被人A走,也向鄭姓男子致歉。


「就算我坐過牢,法律也該保障我的權益!」三月間才出獄的鄭姓男子說,他除了要負擔母親住養老院的費用,還要奉養老父親,經濟拮据,這筆錢對他來說很重要。對於還要再等半年才能領回這筆錢,他一開始頗不能接受,後來經警方與他溝通,他才同意再等半年。


四十三歲、未婚的鄭姓男子指出,去年十一月廿七日,他在住家附近一處空地的樹下附近拾獲一個紅包,裡頭有寫著生辰八字的紙條和卅九張千元大鈔,他懷疑是冥婚紅包,感覺有點毛,便將紙條丟進竹東鎮中興河道,錢則交警方處理,他心想「半年後如果失主沒來領,錢就屬於我的了」。


上周六他至竹東派出所,了解這筆錢未被失主領走,原以為能發筆小財,沒想到他連跑六趟,卻一直拿不到錢。


民俗專家認為,一般冥婚紅包裡頭會裝現金、戒指,家屬依死者托夢指示地點放置紅包,並在旁守候,當有男士撿起紅包,一旁等候的家屬便會一湧而上,說服對方接受這段姻緣。


民俗專家認為,鄭男撿到的紅包,並不像傳統的冥婚紅包。但隨著時代變遷,傳統也可能改變。專家說,民眾若撿到類似紅包,錢交至派出所後,可至城堭廟拜拜化解,求個心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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